女儿和爸爸做爱,共多达200多次!(2)
起诉书指出,这名兽父是台湾新北市一名46岁工厂老板,自长女4岁、次女8岁开始,便分别将2人带至工厂性侵。他育有1男2女,但他2001年自其长女读幼儿园开始,便趁着妻子忙碌或外出,猥亵4岁大女儿的下体。2003年长女读小学后,他更变本加厉,不仅开始以每周两三次的频率长期性侵长女,有时还会直接将人带到自家工厂,在地上铺纸板就地性侵。
除长女外,这名兽父自2006年起,也开始向时年8岁的次女下手,不仅多次趁洗澡之际猥亵其下体,且次女10岁后,还加以性侵至2013年。二人遭性侵后,怕告发此事会害家庭破碎,选择隐忍。不料父亲竟还强迫大女儿吃避孕药,威逼她若怀孕,必须要向医生谎称是“被人欺负”。女儿和爸爸做爱,共多达2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