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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害遭焚尸悬案十年,“嫌犯”认罪获刑后无罪释放!

时间:2020-02-03 17:15:27
导读:我们虽然是一个法制社会,但还是有许多不法之徒无视国家的法律,置他人的生命而不顾,视生命如草芥,犯下了残害生灵的弥天大罪,在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有这样那样的案件发生,凶杀案就是最恶劣的案件了,而且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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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剑飞的两位家属称,当天凌晨5点过,他们就被店主父亲叫醒,称郑剑飞可能因醉酒后抽烟,不小心引燃被子被烧死了。随后,十多位亲属7点30分赶到福州现场,发现老板和几个工人正在搬店内物品及冲洗现场。据郑剑飞家属回忆,上午十点左右,他们见到后来的“嫌疑人”——和郑剑飞一起打工的同事毛洪福,只觉得他很淡定,手上也没有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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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嫌犯”认罪获刑后无罪释放

2009年4月1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毛洪福被福州警方刑事拘留,同年5月8日被批准逮捕。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毛洪福供认,到汽车美容店上班以来,因郑剑飞平常一直欺负他,他心里很恨郑剑飞,并于2009年2月就开始找机会想杀死郑剑飞。毛洪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杀人、放火罪没有异议。2010年4月6日,一审判决毛洪福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一审后,转机出现在郑剑飞家人提出上诉。

据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显示,一审判决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害人母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案件刑事部分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10年11月2日将案件发回重审。随后检方撤诉。经警方一次补充侦查后,检方仍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毛洪福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