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红梅事件是怎么回事,抄袭他人文章据为己有!(2)
胡红梅抄袭事件被曝光后,不乏有熟悉她的学生家长为之惋惜说:“她要是老老实实做一个老师就好了,因为她很会讲课”。其实,胡红梅之所以会栽这么大的“跟头”,一个重要的原因正是在于她不老实不本分。试想,一个多次抄袭他人文章据为己有的人,却安心接受“道德模范”这样的荣誉称号,这能是老实人吗?自己没有能力写,不声不响搬来别人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堂而皇之博取名利,这能是老实人吗?胡红梅事件曝光后,不少人吐槽说:“现在的名师有几个老老实实在一线教课的?”有些“名师”不做老师,不在一线教课行老师之“实”,反而挖空心思不择手段追求“名师”之“名”,像胡红梅这样本未倒置沽名钓誉的“名师”确实应该好好反醒了。
胡红梅事件曝光后,她本人发文表态说:“借用他人文章单纯考虑公益推广而忽视了版权原则”,还说“如果还不能得到谅解,也将遗书奉上”。前一条表态说明她仍在为抄袭辩解,试问,如果单纯考虑公益推广,为什么把别人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而不是署上原作者名字并注明出处?另一条表态让人感觉小题大做。抄袭他人文章确实不光彩,被撤销荣誉称号、调离教师岗位也不光彩,但事情真严重到要写“遗书”的地步了吗?因为失去一些本不属于自己的虚名就小题大做又何必呢?中国有句古话“大丈夫能屈能伸”,作为曾经名噪一时的“名师”,如果连这一点抗逆指数都没有,又怎么能教书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