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只有形式无实质内容!(3)
一、法律并不保护婚姻,而是保护公民因婚姻而产生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对婚姻的承认,其目的就是确立和保护公民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法律承认形式婚姻的反对者,除了认为婚姻法律制度就是一男一女的制度(实际上否定法律制度的发展),往往担心法律承认形式婚姻,会给既有的婚姻制度,造成损害。
形式婚姻,顾名思义,就是婚姻只有形式,而无实质内容。也有人称为互助婚姻。男女同志迫于来自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以及自身性取向的原因,由男同志与女同志组成的没有性关系的形式意义上的家庭。表面上看来,这是个由一男一女组成的正常家庭,而实际上,“夫妻”双方在生理和人格上都保持独立,他们不过是借助婚姻的形式,抵挡外界的压力,在婚姻的保护伞下获得爱的自由。
以上便是对形式婚姻的阐述,同上面的开放式婚姻一样,这形式婚姻也是一种畸形的婚姻,不能算是正常的婚姻,只不过法律从表面上没有办法来管才让他们存在于社会,这样的婚姻越多,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会越多,对社会也越不利,所以,我们仍然希望正常的婚姻能主宰我们的社会,而不是被一些什么形式婚姻和刑诉婚姻来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