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妻风波,人类道德的沦丧!(2)
2003年8月中旬,笔者在沈阳市某看守所采访了“换妻俱乐部”发起人之一刘君。29岁的刘君在沈阳市南湖科技开发区某电脑公司任职,刚被抓进来的时候,刘君很不服,他认为朋友间换妻是私事,两厢情愿还有“协议”,怎么能说是淫乱呢?接着,他向笔者讲述了“换妻俱乐部”的由来。
异想天开下的“换妻行为”
那是2003年6月底,当听到北京非典双禁被解除的消息后,大家松了口气。筹划已久的高中毕业班10周年的同学会终于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刘君和一帮旧同学从四面八方赶来,相聚在沈阳市平湖宾馆。
这次同学聚会很有特色,大家都是成双成对来的。那天气氛很热烈,酒也喝得挺多,以前曾是班干部的刘君更是激动得有些得意忘形了。借着酒劲,他涨红着脸对大家说:“今天是我们毕业10年大庆,大家难得云集一堂,我提议,今夜无眠,今夜狂欢,我们打乱夫妻布阵,重新洗牌,然后随意挑选自己的意中人,结为临时夫妻……”余音未落,便被一片喝彩声所淹没。这时,在场的人都有了几分醉意,随着一阵起哄,有人带头蹦了出来,扯过一旁的女子钻进舞池。因为是老同学,又带了酒意,所以大家也开始无所顾忌起来,彼此挑选起新的对象。
阔别10年,有的聊起旧情,有的则说着内心压抑已久的话语,几对刚配对的情人在舞池中跳了一曲又一曲,跳累了就喝酒,喝完再跳,早已把自己真正的伴侣抛到了脑后。在跳贴面舞的时候,有的是情不自禁地粘到一起,有的则溜到休息室里窃窃私语,还有的躲到角落里“亲密接触”,还真有点难分难舍的感觉呢。后来便有了假戏真作,一对一对地携手离开。
其间还有人提议:干脆来个趁热打铁,咱就成立个“换妻俱乐部”!立下游戏规则,以双方自愿为前提,互惠互益为原则,或口头或纸上立下协议,自觉履行协议,互不承担责任和义务。期满后可续可回归原主,由本人决定。如出现意外情况不在此列……
在卷宗里,笔者果然见到了这样一份协议:
协 议
兹有××与××成为互选意中人,从即日起结为临时夫妻,期限为一个月。这期间,互不承担对方任何义务和责任,消费由双方商议。期满后,各归其主,照常生活,如有意再续另议。
望共同遵守。
协议人:××(签字)
××(签字)
2003年××月××日
由此“换妻俱乐部”的消息不胫而走,引得社会上的许多人纷纷要求加盟。队伍扩大了,人员复杂了,有工人、个体、经理乃至研究生。从自选到拉郎配,或是用金钱解决,五花八门的方式让“换妻俱乐部”一下子成了一个大染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