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娱乐 > 娱乐八卦

胡文海事件真相,浇地纠纷致14人死亡!

时间:2018-06-19 13:18:08
导读:胡文海,山西人。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2002年1月25日被执行死刑。一起来了解一下胡文海事件真相! 1993年,当胡根生任村支

SU27%3DKHFfjfvtzodIsdLEZPLjfOdVtv2nU9Tu3SSpOD6x1498473998248compressflag.png

胡文海杀人后,返回家中,与胡青海说了杀人之后,拿上事先准备好的炸药包,骑自行车沿偏僻小道一路逃至太原许西村后,将自行车扔掉,换乘一辆绿色的夏利出租车。被正在建设路盘查的职工新村刑警中队民警抓获。

被捕后的胡文海,坚称自己为除贪官而杀人,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胡文海为报复杀人,判处胡文海、刘海旺死刑,胡青海无期徒刑。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伤的17人中,只有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高彦书是“浇地纠纷”被胡文海认为要杀他的人。其它人跟胡文海并无深仇大恨,如原村长冀金堂、村民胡三计、胡福龙等,他们只是被胡文海认为曾经“散布谣言”,说过“胡文海不是东西”及“劈死他活该”之类“坏话”,或者只是与胡根生关系过密,而被他悍然屠戮。事后,胡三计之子胡俊林认为:我和胡文海是不出五服的本家,如果有意见可能是因为他结婚时我没有上礼。

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释说这叫“捎带”: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机会,把自己看不顺眼的人统统除去!胡文海的想法,实在错得厉害。撇开法律的严峻惩治不谈,这种滥杀行径,带给胡文海的也只不过是一时快感而已,其后果绝不会如他所预期的那般是“赚了”—那几名被他“捎带”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滥杀,则凭空为自己多添了几户真正的仇家,这笔仇债必定由他的亲人承受下来,并终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环伺之中,而遭受“随时可能被寻仇报复”的精神折磨。 很显然,如果没有公正严明的法律来维持秩序,谁也挡不住仇恨的种子在受害者家属心中发芽,任何“报复”与“反报复”的残暴行为都随时有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