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姑娘山首张罚单是怎么回事?(2)
据警方调查,周某是广东深圳人,独自一人来到四姑娘山,并在8月12日凌晨5时趁景区管理人员未上岗之际,翻越景区围栏,违规进行攀登活动。上山后不久,周某便在山坡上跌倒受伤,该处没有电话信号,家里父母联系不上他,才向阿坝州公安局报警求助。四姑娘山景区法规处处长杨清培介绍说,该男子因为违规穿越四姑娘山,被四姑娘山景区开出了两张罚单。“我们总共开具的罚单是一个三千一个两千。一个两千的罚单是按国务院颁布的《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34条第三款的,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的一个处罚。他处罚是200到5000。因为当事人认罪态度比较好,我们就罚款了2000元。”杨清培说,另外一张3000元的有偿救援罚单,是根据去年9月出台《山地户外运动突发事件有偿救援管理办法》做出的:“有偿标准管理收费规定是去年我们在整个四姑娘山景区、社区户外一些俱乐部,户外管理中心起草,对社会公布后,到阿坝州法制办备案,公示完之后我们才执行的有偿管理规定吧。”
据了解,这3000元的罚单,是综合了违规穿越四姑娘山所产生的救援物资、人员等费用后计算得出的。相关户外专业人士提醒,户外运动尽量选择正规户外俱乐部,违规穿越不仅给自身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违规穿越遇险后救援也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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