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同居人,男子与未成年人同居被判刑!
时间:2015-10-26 09:18:22
导读: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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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慈溪逍林派出所民警在当地网吧将奇伟抓获。原来小桃父母报案称女儿被拐,他已因涉嫌拐骗儿童被立为网上逃犯。
据奇伟交代,在将小桃带到台州和桥头镇后,他俩同居。小桃在回答民警询问时也表示,是自愿跟随奇伟,因为不想读书了,就和奇伟出来,怕父母打而不想回家。

23日,记者从慈溪法院获悉,因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仍同居,奇伟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桃医疗费、交通费等合计1.4万余元。

这未婚同居若双方都是单身不涉及他人家庭一般是没人管的,不过有些情况却是违法的,一种就是已婚人士和配偶以外的人同居,这属于重婚罪,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本文的男女主人公一样,一方已成年与未成年人同居也是触犯法律的,所以这已婚人士和未成年人都属于危险同居人,大家一定要谨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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