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杰简历,成克杰接受注射死刑!(2)
成克杰受贿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0年7月31日上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成克杰死刑
2000年7月31日 成克杰被判处死刑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成克杰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方工是2000年4月受命担任成克杰案一审办案组负责人的。受命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受贿案,他感到了巨大压力,甚至不乏惶恐。
初次提讯成克杰是在秦城监狱。成克杰面庞红润,神色自若,态度谦和,举止得体,头发染得乌黑并且梳理得整齐规矩,倒更像正在会见外宾的副委员长。虽然5月下旬的北京天气已十分炎热,他仍把笔挺的深色西服、整洁的小立领衬衫穿得十分讲究,扣子扣得严严实实。
方工:“你认为自己犯了什么罪?”
成克杰:“我犯了受贿罪。”
方工:“你向中纪委的交代属实吗?”
成克杰:“属实。”
一问一答中,成克杰娓娓道来:“我认识李平是1986年。她是一个我最敬重、也最器重我的老领导的儿媳妇。我们从相识、熟悉到现在的情爱关系,至今已十几年。我告诉李平:‘我不是玩弄你,我会对你负责。’后来我离婚没离成。”
检察官:“你讲一下在工程上帮了李平什么忙?”
成克杰:“有一个西园工程停车购物城,当时给了银兴公司,银兴公司给了李平中介费。还有民族宫工程,我让给了银兴公司,银兴公司给了李平中介费。还有贷款好处费。这些费用有的我事先知道。”
成克杰的态度看上去很诚恳,专案组的同志们心情都比较放松了,毕竟他们预想的几种最坏的情况都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