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屁股要干干净净的露在外面!(5)
6、其他等等
1、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的前一晚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这是为了增加刑鞭的柔韧性,防止刑鞭断裂,藤条上的木刺扎进犯人肉里。
2、行刑者:执行鞭刑的狱警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他们身材高大、魁梧,鞭刑执行者要求用最大力气执行,新加坡监狱长曾说:“执行鞭刑时,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力气,他握紧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一鞭下去皮开肉绽,一般每三鞭就得换一个行刑者。
3、鞭刑情景:鞭刑室非常宽敞,房间尽头有列桌子,监狱官坐在桌子后面监督,房间的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高2米7左右,木制的特别牢固。行刑时犯人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护住腰和大腿,只露出屁股。两个狱警分立两边,同时还有医疗人员在场,随时判断犯人状况。
1、被判处鞭刑的犯人不会被告知哪儿天执行,通常都是执行的当天才会通知,这样做是为了让犯人没有心理准备,时刻生活在恐惧中。
2、每打完一鞭,医生都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便会停下来。
3、鞭刑的数量为3—24下,这是因为新加坡政府做过实验,一般男性的屁股从顶端到末端可以不重复的排列24鞭。
4、鞭刑会在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受过鞭刑的男子不可在军队中服役;择偶时姑娘看到屁屁上的印记,就呵呵咯;此外,若再次触犯法律,会因为屁股上的印记加重处罚。
误区一:打不完继续打。
很多人说如果犯人不能承受所判鞭数,会等入院治疗结束后接着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会把未执行的鞭刑转换成相应的刑期。注意咯:这是在执行过程中,医生判断身体不能承受的情况之下才可将剩下的鞭数转换,若想直接把鞭数改成坐牢,那是不可能的。